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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标题: 水稻田专用除草剂
信息类型: 供应
所属类别: 能源、化工>>化工>>农药>>除草剂能源、化工 >> 化工 >> 农药 >> 除草剂
发布时间: 2008-5-2 14:44:18
有效期至: 2008-8-2 14:44:18
详细说明: 25%苄·丁(农得丰)细粒剂使 用 说 明 农药通用名及 有效成分含量:1)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………………… 1% 2)丁草胺butachlor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 24% 性能介绍: 本产品为水稻田除草剂。本剂采用具有独特缓释功能的松脂岩细粒剂为载体,对水稻分蘖具有选择性保护作用。能有效防除稗草、异性莎草、矮慈菇、四叶萍、眼子菜等50多种一年生杂草及部份多年生杂草。 施药适期:本品适用秧龄在25-35天水稻移栽田施药。(秧苗四叶一芯期以上,稗草一叶一芯期以前为佳)。 用药量:(有效成分:600-900克/公顷)亩用本剂一包(重沙田、漏水田应慎用或酌减用药量)。 使用方法:水稻移栽(抛秧)后,早稻7-15天,晚稻4-8天将本剂拌肥或拌湿细砂土撒施,施药时须有田水2-3厘米,保水时间4-7天。 糯稻、梗稻、重沙田、漏水田弱苗酌减药量30%,以防药害。如超药量及气候原因造成使秧苗轻微发黄、蹲苗等现象,只要加强管理,10天后即可恢复正常,并不影响水稻产量。 注意事项: 1.须待秧苗返青后用药。施药后要开好田水缺,谨防淹没秧苗芯叶。 2.重沙田、漏水田施用效果欠佳应慎用。施用后若发现漏水,应立即补灌田水,只灌不排,补足水层。 3.本剂仅适合药土撒施,不得用于喷雾。用药后田水不可排入鱼塘。宜贮存于阴凉干燥处。如误服中毒须及时送到医疗部门对症治疗。 质量保证期二年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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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: 永康市中翼工贸有限公司业务部
地址: 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兴达四路八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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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 0579-875858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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